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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撤离后,福州一大楼停水停电!居民“无家可归”!

来源:智慧海都 时间:2023-08-16 15:55:18

N海都见习记者 周婉怡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“一边还着房贷,一边住着宾馆,压力真的很大。”昨日,福州市民周先生通过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,8月13日,位于台江区儿童公园路的民航广场公寓楼失火(此前报道:《突发!福州一大楼起火!紧急撤离!》),受大火影响,目前整栋楼都处于断水断电的状态,大部分的业主和租户“无家可归”。

14日,在部分业主、租户的要求下,物业工作人员答应给业主提供临时居住地并承担费用,但到15日下午为止,他们所居住的宾馆房费均为业主自行缴纳。

对此,茶亭街道福德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目前社区和物业方正在协同消防部门找寻火灾原因,确认事故责任方。昨晚,记者获悉,民航广场公寓楼的物业方福州锦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,就此次火灾事故正在与业主商讨相关安置方案。

业主:

公寓楼起火后断水断电,被迫住宾馆

8月13日上午11时左右,民航广场公寓楼突发火灾。火灾发生后,市、区应急、公安、消防、医疗及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迅速开展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。当日12时40分许,火势得到控制,现场未发现人员伤亡。

8月13日上午11时左右,民航广场公寓楼突发火灾

业主周先生告诉记者,自己住在民航广场公寓南楼的12楼,火灾的起火位置位于8楼,8楼是物业办公的地方,火向上蔓延,使得高层房屋也受到影响,其中不少高层房屋被烟熏黑。目前,整栋楼都处于断水断电的状态,无人居住。周先生提供的图片显示,12楼部分设施也被烧毁。

民航广场公寓十二楼部分设施被烧毁(业主供图)

周先生告诉记者,在着火的前两天,就已经有不少居民在业主群里反映,在楼道之间闻到烧焦的味道,要求物业进行巡查,物业均回复,“在巡查,没事”。

“火灾当晚,我们自己找了一个宾馆住;14日,在我们的要求下,物业工作人员答应给我们安排宾馆并负责相关费用。但到目前为止,所有费用依旧是我们自己缴交。”周先生说道。

社区:

正在协同寻找火灾原因,确认事故责任方

15日下午,记者来到民航广场公寓门口。为了业主的安全,小区的进出口已由工作人员看管,业主可通过登记进出拿取所需物品。

一名正要离开的男子告诉记者,他是这里的租户,刚刚搬过来两个月左右。“房东告诉我还要一个星期水电才可以恢复。我现在不仅交着房租,还需要负担额外的宾馆费用。”

“一边交着房贷,一边还需要每天支付200多元的宾馆费用,有点吃力。”周先生说,“我们希望物业处可以尽快给出赔偿方案以及房屋修缮方案,好让我们安心。”

记者和物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了解情况。物业负责人表示,目前正外出处理火灾后相关工作。

随后,记者来到了茶亭街道福德社区。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目前社区和物业方正在协同消防部门找寻火灾原因,确认事故责任方,16日上午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将对楼中电力情况进行检查。“我们也很理解居民的难处,我们工作人员也将会持续跟踪该事件,督促和协助物业方处理住户这几天的住宿费用问题。”

律师:

业主保留相关凭证,以备后续维权

对火灾事故发生后谁应承担责任的相关问题,福建扬都律师事务所邓莹莹律师表示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:“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,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。”首先,对失火的原因进行调查,找到失火原因后由责任人对失火造成的损失负责。

其次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:“侵害他人财产的,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。”因此,在确定火灾责任人之前,业主可依据当地的同类租房标准寻找住所,所产生的费用由业主代付,保留相关消费凭证,以备后续维权保留证据。

具体的火灾损失赔偿责任如下:

1.某人故意放火造成的火灾损失,由放火人承担赔偿责任。

2.某人在使用火源的过程中过失造成火灾或者因疏于管理、违反职责造成火灾的,由具有过错的人承担赔偿责任。财产所有人也具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失火人的责任。

3.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火灾,没有过错人的,由财产所有人自行承担损失。

编辑:潘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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