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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期“熊孩子”玩火险些酿成大祸乌市多方引导增强未成年人消防安全意识

来源:法治日报 时间:2023-08-22 05:33:36

原标题:假期“熊孩子”玩火险些酿成大祸乌市多方引导增强未成年人消防安全意识

□ 本报记者 潘从武

□ 本报通讯员 赵书城


【资料图】

每到假期,“神兽出笼”,有些孩子还可能独自待在家中,年龄小、缺乏生活经验的他们极易因无知和好奇引发消防安全隐患。因此,未成年人用火安全成为家长和社会的关注点。

近日,30多名夏令营学员走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(新市区)分局巡控大队模拟电影院演训场,这群平均年龄14周岁的孩子满怀好奇,四处探索,尚不知前方“暗藏陷阱”。

模拟电影院里有10处座位被放置了酒精灯、打火机,若发现有人擅自点燃酒精灯,幕后民警便会释放烟雾,启动警铃,从而检验孩子们的消防安全意识。

叮铃铃——警铃响起,第一个“吃螃蟹”的孩子出现了,一阵浓烟从幕布后蹿出,瞬间弥漫整个房间。上一刻还有说有笑的孩子们惊慌失措,惊叫连连,尽管紧急撤离灯已亮起,影厅门口还有工作人员在大声招呼其撤离,可孩子们仍然慌不择路,挤成一团。最终,民警和工作人员逐一将孩子们引导离场,这场耗时10分钟的消防演练宣告结束。

“要是真实的火灾现场,孩子们恐怕会错过最佳逃生时机。”事后,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(新市区)分局巡控大队副大队长赵晓鹏对孩子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充满担忧。

乌鲁木齐市第58中学教师赵婷婷告诉《法治日报》记者,在该校7月组织的一次暑期问卷调查中,有21%的学生对火灾危害性缺乏认识。在“火场如何逃生”的自由答题项下,大多数学生无法连贯回答从火场逃生的具体操作步骤。有超过50%的学生在家能轻而易举地拿到打火机等点火器具,还有30%的学生有玩火经历。

“暑期,未成年人多涉及烧伤烫伤、触电等消防隐患,根本原因除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意识外,还有其较重的猎奇心理。”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区(新市区)大队长春南路站消防员毛伟东说。

今年6月,小学二年级学生孙雨涵读了“卖火柴的小女孩”的故事,寒夜带来温暖和光明的火苗引起她浓厚的兴趣。在一个午后,趁妈妈睡着,她拿着爸爸的打火机,独自在客厅点燃了一卷卫生纸,好在其母亲被烟熏醒及时制止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

事后,孙雨涵被带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(新市区)分局迎宾路派出所学习消防知识。

7月15日,15岁的李斌观看短视频时对烧烤美食有了浓厚的兴趣,他向父母提出要去野营烧烤时,被父母以“不安全”为由拒绝。心有不甘的李斌联系同学互相凑钱,购买了打火机、烤串,在小区临时停车位旁用砖头架设烧烤架,没想到火苗引燃了车位旁的废纸箱。火借风势快速燃烧,李斌与同学见势不妙慌忙溜走。幸亏小区保安巡逻发现,火被及时扑灭。

“对行动能力和识别能力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,猎奇心理若不加以正确引导,很容易酿出祸端。”毛伟东说。

那么,应该如何增强未成年人的消防安全意识?

赵婷婷建议,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应在各环节都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,强化安全保障硬件设施,健全应急管理制度,普及安全知识。

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苇湖梁派出所所长李延北认为,未成年人正处于求知期,其安全意识正在形成,因此,多部门更应联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相关知识讲座,使未成年人更全面细致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。

对未成年人的正确引导,家长是重中之重。

“孩子的成长宜疏不宜堵。”孙雨涵的父亲说,在孩子擅自点火事件发生后,他并未打骂女儿,而是选择告诉女儿玩火的危险,并带女儿去山里体验了黑夜里点火取暖带来的快乐。

“多方共同参与,正确引导未成年人暑期的生活和学习安排,才能确保其身心健康,愉快度过暑期。”毛伟东说。

(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)(潘从武 赵书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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